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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条:naval court,海军海事法庭
中文:海军海事法庭
解释:〈英〉
在国外停泊的英国皇家军舰舰长或领事官员所召集组成的法庭。法官3-5名,由海军军官、领事官员、商船船长充任。所管辖的案件范围是船长、大副或任何船员提出的控诉,或为了船舶所有人或货物所有人的利益进行调查,或调查某一英国船只是否已遭难或遭抛弃或沉没。该法庭有权吊销或暂时吊销有关官员的证书,对海员予以解雇、监禁或罚款,或命令对某一船只进行调查。法庭就所审理的案件必须向商务部报告。它与海军军事法庭〔naval court-martial〕完全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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